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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同行專家評審服務項目(FW2023009)自行采購邀請書
南京工業(yè)大學服務自行采購邀請書
歡迎供應商參與我校服務自行采購項目,請注意以下提示:
1.請認真閱讀自行采購邀請書和項目需求,按照采購要求制作響應文件,并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
2.如對自行采購邀請書的內容和要求有疑問,請即向采購聯(lián)系人提出;
3、根據(jù)我校對校外人員進校管理,請服務商按以下要求參與我校采購項目:
(1)在談判前一天下午16:00前,授權代表通過點擊鏈接(https://ehall.njtech.edu.cn/infoplus/form/XWRYRXSQ/start?release=true&express=true)或者微信掃描二維碼(見附件3)方式進行入校申請,按要求填寫完整信息(入校事由欄填寫采購項目名稱及分包號);
(2)授權代表全部從江浦校區(qū)南門進入,入校前請攜帶身份證;如駕駛車輛入校,請將車輛停放到合適位置,履行入校查驗手續(xù)后方可入校;
(3)授權代表進入我校校園期間需做好個人健康防護,進入房間需規(guī)范佩戴口罩;
(4)校內聯(lián)系人信息:姓名:黃慧,手機號:02558139230,工號:2618。
一、采購項目編號:FW2023009
二、采購項目名稱:校外同行專家評審服務
三、采購方式:集體談判
四、采購內容
(一)項目概況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于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fā)(2020)100號)中關于“健全完善外部專家評審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學術評審機構進行獨立評價"的要求,創(chuàng)新評價方式,提高教師代表性成果等評價的科學性、專業(yè)性、針對性,委托第三方學術評審機構對我校代表性成果進行校外同行專家評審服務。
(二)采購內容
分包號 |
項目名稱 |
數(shù)量 |
預算(萬元) |
—— |
校外同行專家評審服務 |
1年 |
64 |
注:最終按該批次實際評審份數(shù)和成交單價,據(jù)實結算。
(三)服務期限:服務有效期為1年。
(四) 評價周期
所需時間15日內(從收到完整的評審材料和授權委托書的次工作日開始計算)。
(五)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六)付款方式
1、以評審意見書的數(shù)量為計費數(shù)量,以評審意見書的數(shù)量和專家的層次核定計費單價進行結算。每批次全部完成評審,供應商根據(jù)招標人的格式要求及雙方確認的評審意見書的數(shù)量出具費用結算清單。供應商所供該批次服務工作結束,經(jīng)有關單位驗收合格、確認服務無問題后,供應商提供該批次全額稅務發(fā)票,按該批次實際評審份數(shù)和成交單價,據(jù)實結算。具體內容以最終簽署的合同約定為準,所有稅費由成交單位承擔。付款方式為轉賬匯款,繳款日期以匯款匯出日期為準。
2、付款時間:供應商應當在評審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開具發(fā)票并交付采購。采購人在收到評審意見書、費用結算清單并確認無誤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式發(fā)票,采購人收到發(fā)票后一個月內付清當次評審款額。
3、采購人除上述評價費用外不再支付任何費用,評價過程中產(chǎn)生的其他費用由成交供應商負責。成交供應商在完成評價后應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稅發(fā)票,采購人在所有人員評價完成檢查無問題后1個月內支付相關費用。
(七)其他事項
除上述約定外,其他任何可能影響采購人聲譽、利益或影響評價過程公平、公正的事項,應提前與采購人進行協(xié)商,不得擅自決定。
(八)服務要求及其他要求
詳見《項目需求》(附件1)。
五、響應須知
(一)響應供應商必須具有合法經(jīng)營資質,并提供下列資格證明材料:
1、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法人授權書(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上一年度經(jīng)審計的財務狀況報告(成立不滿一年或不能提供經(jīng)審計的財務狀況報告的供應商,需提供財務報表,以及近半年企業(yè)所得稅繳納相關證明材料,即稅務部門證明或銀行繳款單);
4、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且沒有履行本校采購合同不良記錄的書面聲明以及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網(wǎng)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 網(wǎng)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網(wǎng)頁截圖);
5、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務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二)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未經(jīng)采購項目負責人允許不得分包、轉包;
(三)響應文件的內容構成(以下表格均須完整提供)(見附件2)
1、《資格性和符合性檢查響應索引表》;
2、響應供應商資格證明材料;
3、《響應函》;
4、《響應分項報價表》;
5、項目需求響應及偏離情況:響應供應商應對照邀請書的服務要求,對本項目的項目需求及響應情況如實準確描述,并附《項目需求響應及偏離表》;
6、商務條款響應及偏離情況:響應供應商按照邀請書要求提供付款方式、服務期限、履約保證金等服務承諾,并附《商務條款響應及偏離表》;
7、服務方案書;
8、相關服務的業(yè)績情況(詳細說明使用單位、聯(lián)系人、電話);
8、響應供應商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聲明及文件材料;
9、響應供應商的開戶名稱、開戶銀行、賬號、電話、傳真、網(wǎng)站、E-mail聯(lián)系方式;
10、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蓋響應供應商公章,響應文件格式詳見《響應主要文件格式》(附件2)。
(四)以下情形視為無效響應
1、響應報價、最終報價超預算或者存在選擇性報價;
2、采購邀請書中規(guī)定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有下劃線或★的內容)不符合的;
3、附件1《項目需求》中的服務要求和其他要求(未加★的內容)出現(xiàn)負偏離的;
4、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有被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網(wǎng)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江蘇)” 網(wǎng)站(www.jsgsj.gov.cn)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重大違法記錄的;
(五)響應文件的封裝
1、裝訂:響應文件須裝訂成冊,不允許活頁裝訂;
2、封裝:響應文件須按分包號分別獨立裝袋密封封裝,封口加蓋響應單位公章(正本1份,副本2份),響應文件須裝袋密封,外包裝上要注明:采購單位名稱、采購項目編號、分包號、服務名稱及響應供應商名稱(蓋公章),并標明“正本”或“副本”字樣,如正本與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
3、未按要求投遞的響應文件,采購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談判辦法和成交原則
1、談判辦法:本次自行采購由南京工業(yè)大學國有資產(chǎn)管理處自行采購談判小組負責談判,談判依據(jù)為采購邀請書和響應文件。
2、成交方法:綜合評分法,即滿足最終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提交最終報價后,根據(jù)采購邀請書中的評分辦法進行綜合評分,得分最高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有2家及以上供應商綜合評分相同且均為最高分時,由采購項目負責人按有利于項目的原則選擇其中一家為成交供應商。若成交供應商放棄成交資格或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與采購人簽訂合同或因其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則將評審得分次之的響應供應商遞補確定為成交供應商。
評分標準詳見《項目需求》(附件1)。
(七)公告與通知書:根據(jù)談判小組的談判結果發(fā)布成交公告,公告期為1個工作日。參與談判的供應商對成交結果、談判過程有質疑的,需在公告期滿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南京工業(yè)大學招投標管理中心提出質疑。確認無質疑后,向成交供應商發(fā)出成交通知書。
(八)合同與發(fā)票
1、合同:成交供應商須按照成交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與采購人簽訂合同,所簽訂的合同必須與采購邀請書和響應文件保持一致,不得做實質性修改。應在成交通知書落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依法簽訂合同。
成交供應商若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采購項目負責人簽訂合同的,視為對成交結果的自動放棄。隨后一年內學校不接受其參與本校采購活動。供應商由此造成學校損失的,學校保留向其索賠的權利。
2、發(fā)票:成交供應商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美元報價、服務項目除外)。
(九)專家評審費:成交供應商應繳納成交服務費人民幣800元。(注:支持銀行借記卡、微信、支付寶支付)
六、接受響應文件時間、地點
(一)接受時間:2023年4月7日13:30-14:00;
截止時間:2023年4月7日14:00 ;
(二)接受地點:南京市浦口區(qū)浦珠南路30號,南京工業(yè)大學江浦校區(qū)明正樓333室。
七、談判時間、地點
(一)時間:2023年4月7日14:00;
(二)地點:南京市浦口區(qū)浦珠南路30號,南京工業(yè)大學江浦校區(qū)明正樓318室;
(三)響應服務商須到談判現(xiàn)場。
八、采購人信息
名稱:南京工業(yè)大學招投標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浦口區(qū)浦珠南路30號,南京工業(yè)大學江浦校區(qū)明正樓三樓
九、本次自行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事宜
采購人代表:呂老師 咨詢電話:025-58139148
中心聯(lián)系人:黃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25-58139230 郵箱:[email protected]
對項目需求和評審標準的詢問、質疑請向采購人代表提出,對采購組織和程序環(huán)節(jié)的詢問、質疑向中心聯(lián)系人提出。供應商的質疑須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書面提出。
附件:1、《FW2023009項目需求》
2、《響應主要文件格式》
3、《入校申請二維碼》
3、《服務類采購合同模板》
南京工業(yè)大學招投標管理中心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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